(觀察者網(wǎng)訊)單身家庭長大、夢想代表香港參加國際比賽、21歲還是“空白的畫布”……這名被控侮辱國旗的香港男子在庭上表示懺悔。
去年9月21日香港屯門發(fā)生暴亂,多名暴徒將屯門大會堂外的國旗扯下,并踐踏焚燒。隨后,多人被港警拘捕,被控侮辱國旗罪等罪名。
除一名13歲女生早前被判12月感化令外,另一名21歲涉案男子案件昨日(9日)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庭審理,他被控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,其后被搜除火槍、活動扳手及裝有白電油的金屬罐等物品。
綜合大公報、東網(wǎng)等港媒消息,21歲男子名為鄧智樂,是一名咖啡師學徒。他昨日在法院承認侮辱國旗罪,并在求情信終稱對于今次犯錯感慚愧,會深切反省。

鄧智樂(黃衣男子),圖自東網(wǎng)
據(jù)案情透露,當天在屯門大會堂的平臺外,有康文署職員從閉路電視看到有人從旗桿扯下國旗,其后被告與另外兩名不知名人士攤開國旗,用火槍及紙巾在國旗不同位置點燃,以及踐踏國旗,當時有40人圍觀,傳媒直播有關(guān)情況。
至同晚約10時,有人在元朗非法集結(jié),警方驅(qū)散示威者時,在鳳琴街見被告形跡可疑,遂截停搜查他,搜獲火槍、白電油和手套等物。
辯方大律師在庭中辯稱,被告出身于單親家庭,現(xiàn)時是咖啡師學徒及兼職紋身師。鑒于被告夢想是成為職業(yè)咖啡師,代表香港參加國際拉花比賽,若然判監(jiān)就會影響被告的事業(yè)發(fā)展。他求情道,被告剛踏入21歲,“猶如空白的畫布”,希望法庭給予被告一次機會。
鄧智樂被控侮辱國旗罪及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,但控方不就后者提出證供起訴,署理主任裁判官撤銷有關(guān)控罪。
最終,署理主任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后至1月29日(年初五)判刑,其間索取社會服務(wù)令報告,被告獲準繼續(xù)保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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