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0日,在曲靖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執(zhí)法辦案區(qū),秩序中隊民警對男子徐某進行酒駕違法行為案件辦理時,發(fā)現了一份隱藏在徐某復雜表情背后的酒駕記錄……
記者從曲靖交警部門獲悉,按照案件辦理規(guī)范要求,民警需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記錄進行調取并結合實際情況依法辦理,據工作平臺顯示:
徐某于2018年6月份因實施“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”被給予記分12分、罰款1000元、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; 又于2018年10月份因實施“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”,被給予行政拘留3日、罰款1400元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。 兩次酒駕后,徐某依舊屢教不改,又于2020年10月5日實施“駕駛證吊銷期間駕駛摩托車以外的非營運機動車、機動車未按照規(guī)定期限進行全技術檢測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”,以上3種違法行為分別裁決合并執(zhí)行后,徐某被給予行政拘留16日、罰款2900元的處罰。目前,徐某已被依法拘留。
春城晚報-開屏新聞記者 劉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