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環(huán)球網(wǎng)綜合報道]據(jù)香港《文匯報》11月22日報道,“港獨”分子劉穎匡,涉嫌于7月1日進入立法會,觸犯《立法會(權力及特權)條例》,被警方以“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范圍”為由正式起訴,案件將在12月13日審理。
劉穎匡出生于1993年。其曾在就讀香港中文大學善衡書院期間成立所謂的“本土派”組織“中大本土學社”。劉穎匡原擬參加2018年立法會選舉新界東補選,但新界東選區(qū)選舉主任2018年1月31日通知劉颕匡,其參選提名無效,并提到劉2016年時曾在社交網(wǎng)站表示支持“香港獨立”。

至于劉曾在2017年12月聲稱“基于政治現(xiàn)實”不再支持“香港獨立”,選舉主任認為,劉“實際上是承認了(至少在此陳述之前)他一直支持香港獨立”,并剝奪劉的參選權。
除此之外,《文匯報》報道提及,劉穎匡曾在“反修例風波”期間多次發(fā)起非法游行。
香港暴徒曾于7月1日沖擊、破壞香港立法會大樓。隨后,香港立法會3日第一次向外界開放。香港警方當時表示,必會追查到底,將暴徒繩之以法。香港四大商會、130名法律界人士、政界、媒體等更多聲音7月3日在譴責沖擊立法會暴行的同時,也呼吁香港社會盡快回歸理性。
香港《信報》7月3日發(fā)表社評稱,立法會遭強闖破壞,被占領約3小時,暴力毋須否認,譴責理所當然,依法制裁亦是無可厚非。

香港《星島日報》報道稱,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聯(lián)同部分法律界人士發(fā)起聯(lián)署,參與者超過130人。他們譴責暴徒7月1日對立法會沖擊、破壞和侮辱已完全超出法治社會的底線,強調表達意見絕不能超越法律和《基本法》的底線,更不能撼動“一國兩制”的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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