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聯(lián)社報道,據(jù)韓國被日本強征勞工受害者律師團3日消息,大邱地方法院浦項分院當天表示,將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涉案日企PNR公司發(fā)送有關“扣押其在韓企業(yè)財產(chǎn)”的判決書。
PNR是由POSCO和日本制鐵(原新日鐵住金公司)合資成立的公司。根據(jù)法院的上述決定,相應判決將從8月4日起正式生效。
2018年10月,韓國大法院裁決新日鐵住金方面向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(約合人民幣59萬元)。
但鑒于新日鐵住金一直沒有執(zhí)行判決的動向,原告律師團同年12月向法院提交申請,要求扣押PNR公司中新日鐵住金所持的股份。
之后法院批準有關申請,原告方面于今年1月和3月分兩次扣押其公司股份19.4794萬股,票面價值9.73億韓元。
韓國法院去年向日本制鐵方面發(fā)送判決書,但日本外務省收到有關文件后未做任何解釋直接將其退回。由此,法院于10個月前再次走判決書送達程序,但日本外務省至今未有回應。
就此,受害者律師團譴責日方行為違反《關于向國外送達民事或商事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的公約》(簡稱《海牙送達公約》),并請求法院作出公告送達的決定。